房子在周围基础配套设施非常完备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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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酒筋”扯的长 ..... 2012年5月17日晚,张某甲和敬某某、周某、王某甲等人到罗某经营的夜啤酒摊点喝酒时,碰见同事吴某某。因吴某某与敬某某为喝酒问题发生争执,张某甲与罗某也发生纠纷。 ![]() 罗某用啤酒瓶子砸向张某甲,其他人将二人劝开并和好。随后,张某甲就与周某、张某、王某甲在另一张桌子上喝酒,罗某与罗某甲便送敬某某回家。途中罗某接到张某甲叫回去喝酒的电话,又返回到夜啤酒摊点与张某甲等人喝酒。 ![]() 期间双方再次发生矛盾并斗殴,周某打了罗某几拳之后,被张某带离现场,王某甲和江某某也随之离开。罗某又对还在现场的张某甲拳打脚踢。这时罗某的朋友马某等人也来到现场,罗某告诉马某他被张某甲等人殴打,他佩戴的金项链也在殴打过程中被扯掉。 ![]() 之后罗某等人将张某甲带到北环路某KTV解决该事,并让其赔偿人民币10万元,张某甲被迫同意赔3万元,并与自己的妻子周某某联系。周某某未将钱送到,几人又对张某甲进行了殴打,并脱掉张某甲衣服,用冷水冲洗张某甲,张某甲迫于无奈就给罗某写了一张3万元的借条,在约定当日下午2时许还钱后才离开。 依法查处 教训牢记接报后,南部县公安局迅速出击,深入调查,依法查清了有关事实。 ![]() 迫于强大压力,罗某主动到南部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后经南充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其意见为:张某甲左侧下颌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后南部县警方对案件依法移送起诉。 在诉讼过程中,罗某积极赔偿了受害人张某甲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四万元,取得了谅解。后经法院审理,罗某犯故意伤害罪,免于刑事处罚。 南部微生活·版权声明1、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 2、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3、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只供参考之用,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站不承担责任。 4、本网站及其雇员一概毋须以任何方式就任何信息传递或传送的失误、不准确或错误,对用户或任何其他人士负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 5、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 6、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站内容者,本网站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