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在周围基础配套设施非常完备方便。
93次查看 0评论
文/东方亦落 现在一说起“网红”,我们的眼前会浮现出锥子脸、大长腿、袒胸露背、撒娇卖萌的形象。这些网红多数都有奢侈的衣服和包包,天南海北地旅行,吃住条件都十分高级。虽然能够引起大家的兴趣,然而终究千篇一律并无创新之处。 但是在互联网方兴未艾、移动互联网尚未普及之时,网红可不是这样定义的。那个时候的网红,靠的是实打实的颜值、才华,即使是有靠着“扮丑”、“标新立异”来获取关注的,后来的岁月也都证明他们确实有与众不同之处。 如果说谁是“初代网红”当中的代表性人物,芙蓉姐姐和凤姐当之无愧。在笔者的印象中,芙蓉姐姐应该是最早的“网红”了。其出名的起因就是网络拍客将她那实在是不符合大众审美的照片上传到水木清华、北大未名和MOP网站上。 虽然受到了关注,但许多人都是抱着猎奇和审丑的心态来的。而芙蓉姐姐却以“我在任何地方,都是焦点中的焦点”、“我很不快乐,我的不快乐源于我的出众”等绝对自信甚至自负的言论和态度来应对质疑与谩骂。 可以说,芙蓉姐姐的种种出格表现,以及她与世俗审美的巨大反差,全都经由互联网的发酵,给那时尚未被各种网络营销套路“洗礼”过的网民们带去了巨大的冲击,一时间芙蓉姐姐火遍街头巷尾,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虽然人们对芙蓉姐姐的兴趣来去如风,但是芙蓉姐姐的“野心”并不只是靠“扮丑”招来关注。在出名之后,她出了单曲,拍了影视作品,开了公司,还成功瘦身,以一组真正美丽的写真再度引起关注。 时至今日,人们才发现,芙蓉姐姐其实是一个明确知道自己要什么的人。先利用互联网引发关注,然后利用这些关注去做想做的事。互联网给了普通人更多的机遇,芙蓉姐姐就是其中善于抓住机遇的人。 与之相似的还有我们更熟悉的“凤姐”。出名的套路和芙蓉姐姐相差无几,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甚至是世俗意义上的“丑女人”却在互联网上开出了苛刻的征婚条件。后来凤姐去了美国,从孤身打拼到获得绿卡,再到被聘为凤凰网的主笔,逐步扭转了大众之前对她的恶劣印象,从而成功上演了一出“励志逆袭”的戏码。 作为“网红鼻祖”的凤姐可以说是第一批抓住了互联网红利的人。如今那些网红玩儿的都是当年凤姐玩儿剩下的。看最近凤姐发的微博,似乎在代言一种P2P理财产品。 说起P2P,也是当前最受争议的东西,恰好与凤姐的特质契合,可以看出凤姐直到今天也没有“落伍”,依然紧跟互联网中最为时兴的元素。 当然,初代网红也不都是这种“标新立异”的画风。例如2012年凭借“国民风”复古写真在网上火起来的“国民女神”南笙。 在火爆之后南笙就开始拍写真拍影视剧,不过在2014年上综艺节目时被网友吐槽和当初的女神形象相差太多(看起来还是比现在那些网红好多了)。 现在南笙依然在拍一些网剧还有超级IP改编的剧,也算是由“网红”走入娱乐圈了。 如果说以上几位都是靠反差、靠颜值,那么来自台湾的“痞子蔡”就是真正有才华了。1998年写出了连载于BBS的成名作《第一次的亲密接触》,从此备受瞩目,是早期网络文学的探索者和代表人物。随后考上了博士,做了研究员,也在此期间继续写作。 在移动互联网的时代,早期的网络文学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其他方面的因素所影响。PC时代人们关注的是文字,而现在这个时代人们会关注文字后面的人,少了真诚,却多了浮躁和功利。痞子蔡是最早用电脑的人,却是最晚用上智能手机的人,他说:“我连智慧型手机都不太用,也没必要每天追着现在社会上最流行最普遍的东西”。 算起来,这些初代网红离现在已有十年甚至二十年的距离了。时代的巨轮永远向前行驶,但网红的套路似乎是周而复始,比起现在的网红,还是那些“初代网红”更加真实。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南部微生活·版权声明1、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 2、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3、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只供参考之用,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站不承担责任。 4、本网站及其雇员一概毋须以任何方式就任何信息传递或传送的失误、不准确或错误,对用户或任何其他人士负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 5、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 6、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站内容者,本网站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